國內到香港出口報關流程注意事項
實施進出口貿易是需要完成報關手續(xù)的辦理的,這些手續(xù)辦理完成后,才可以順利的進行出口的操作,當然進口也需要進行清關保稅手續(xù)辦理,所以為了減少各種流程,國內很多企業(yè)都會選擇在香港進行香港進出口報關手續(xù)的辦理,那么在辦理過程中,國內到香港出口報關有哪些注意事項呢?
報關涉及的對象可分為進出境的運輸工具和貨物、物品兩大類。由于性質不同,其報關程序各異。運輸工具如船舶、飛機等通常應由船長、機長簽署到達、離境 報關單 ,交驗載貨清單、空運、 海運 單等 單證 向 海關 申報,作為海關對裝卸貨物和上下旅客實施監(jiān)管的依據(jù)。而貨物和物品則應由其收發(fā)貨人或其代理人,按照貨物的貿易性質或物品的類別,填寫 報關單 ,并隨附有關的法定 單證 及商業(yè)和運輸 單證 報關。如屬于保稅貨物,應按“保稅貨物”方式進行申報,海關對應辦事項及監(jiān)管辦法與其他貿易方式的貨物有所區(qū)別。
下面就國內到香港出口報關,一般貨物進出口報關流程 和出國展覽品進出境報關流程進行詳細介紹。
一、一般貨物進出境報關申報:屬于一般進、出口貨物,收、發(fā)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(以下統(tǒng)稱“報關人”)持下列單證向入、 出境地海關申報:
(1)《進出(口)貨物 報關單 》,一式五份;
(2)《進(出)口貨物許可證》(如屬列入許可證管理范圍的,需提交)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簽發(fā)的批準文件,
(3)提貨單、裝貨單或運單;
(4)商業(yè)發(fā)票二份。對實行集中納稅的進口貨物,除在口岸報關時遞交一份外,還要由負責對外訂購和承付貨款的外貿公司向辦理集中納稅業(yè)務的北京海關遞交一份;
(5)裝箱單一份(對散裝貨物或單一品種,且包裝內容一致的件裝貨物可免交);
(6)減稅、免稅或免驗的證明;
(7)國家商檢機構簽發(fā)的證件。如屬于列入國家“實施檢驗進、出口商品種類表”的商品則需提交或在《進出口貨物報關單》上加蓋商檢印章);
(8)對列入動植物檢疫、藥物檢驗、文物鑒定或受其他國家管制的進出口貨物,還須交驗省級以上有關主管部門簽發(fā)的證件;
(9)貿易合同、產地證明及其他有關單證、帳冊(在海關認為必要時);
(10) 信用證 (只限對港澳地區(qū)出口并采用 信用證 結算方式的);
(11)出口收匯核銷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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